石家庄市禁止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对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当地人民政府查处不力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应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