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

(二)不得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招标投标活动的内部信息;

(四)在履行职责时,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