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变更自治县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