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第七十二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