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六十六条有效货运机动车附载作业人员的安全位置应当处于车厢以内。乘车人不得在摩托车驾驶人前面乘坐。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