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六十三条有效在没有划设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距离道路边缘线内侧1米的范围内行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