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十七条有效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