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八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五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提倡各民族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对能够熟练使用两种以上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