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事业的发展,依法设立地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组织。鼓励金融机构在自治县内设立分支机构。地方法规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