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时,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扶持的,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税或者免税。

自治县因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减免税收政策造成财政减收时,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给予补助的照顾。

地方法规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