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兵宣传教育纳入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征兵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好征兵工作。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