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四章 审定新兵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家属享受军属待遇。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