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适龄男性公民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兵役登记站登记或者履行复核手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或者履行复核手续。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