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政府规章的备案与审查第四十条已修改对报送备案的规章,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一)超越立法权限;(二)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三)不同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四)规章的规定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五)违背法定程序。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