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条例/第四章 煤矿安全第三十三条有效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煤矿企业、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