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承包和招投标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凡通过招标、投标形式确定发承包关系的,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当同招标、投标承诺的条件相一致。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