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承包和招投标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工程建设招标采取以下方式,并择优选择中标者。(一)公开招标。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公正进行;凡具备投标条件的企业都可以投标;(二)邀请招标。邀请三个以上具备投标条件的企业投标。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