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或者相关利益的,由原批准机关撤销荣誉称号,追回所获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经济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