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修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不提供及时、有效保护,造成损害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