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六条已废止禁止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