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常委会会议第十七条已废止常委会会议的决议、决定或其他议案,由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常委会会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