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继续教育事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继续教育的需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