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对文化经营活动实施稽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文化市场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依法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