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第三十三条有效文化经营单位除依法缴纳税、费外,有权拒绝缴纳任何单位非法向其收取的费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