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野生动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资源损失补偿费和国内外捐赠的野生动物保护款项,用于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