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第五章 乡村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村庄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应当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