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第五章 乡村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乡村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等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