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工作报告的听取和审议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工作报告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经主任会议决定,也可以召开联组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