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工作报告的听取和审议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由提请报告的机关办理执行,并将办理执行情况在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