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运价、票据和统计第三十六条已废止从事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在本市起运货物的,应当使用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格式的水路货物运单。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