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超限运输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公路入口处和重要公路路段,设置超限运输检测装置,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检测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按照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停车示意,主动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