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考古发掘第二十二条有效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提交发掘情况的报告,并组织编写考古学术报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