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考古发掘第二十三条有效考古发掘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考古发掘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将出土文物移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