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护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文化、教育、体育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各自的条件,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活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