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护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城乡建设部门在规划、建设居住区和公共设施时,应当照顾老年人的特点,适应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