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护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逐步发展、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所必需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保健和文化教育事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