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已废止航运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航运管理机构的运政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统一着装,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依法行政。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