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农村能源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