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风景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完善环卫设施,做好风景区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2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