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第五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边远贫困乡、村工作。对在自治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各项补贴,并可以实行自治县津贴。地方法规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