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时,应当合理确定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的名额和比例,并适当放宽招考录用条件。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补充编制内的自然减员缺额。

地方法规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