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