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二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罚没财物应当上缴财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