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种子产业发展,加强对种子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保护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