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种子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种子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良种选育和推广。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种子贮备制度,保障发生灾害时的生产用种需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