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三章 种子生产第十四条已修改申请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由直接组织种子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生产的,由委托人提出申请;委托其他经济组织生产的,由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提出申请。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