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民、居民自治制度和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对各族人民加强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依法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