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如需调整或者变更,须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每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必须通过审计,并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