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大力扶持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开办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的作用,保护其合法权益。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设立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对招商引资有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