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四条有效开辟、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和站点,建设、交通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畅通的要求确定。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